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 Beijing youqi Law Firm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英文版 English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7月1日施行,这些亮点值得关注

     界面新闻2024-07-01 13:07北京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此前据新华社3月19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该《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框架,对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增加了该法的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帮助司法部门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更清楚理解消保法的执行内涵,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工商大学新商经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周清杰此前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谈及该《条例》出台背景,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4月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在传统消费领域,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预付款“退款难”“卷款跑路”等问题比较突出。在网络消费方面,经营者滥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自身优势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多有发生。网络虚假营销、直播带货中的假冒伪劣以及“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对于这些问题,有的现行规定比较原则,有的还存在制度上的空白,有必要通过制定实施条例,细化补充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郭启文说。

界面新闻注意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上述《条例》共7章53条,重点在细化经营者义务、网络消费、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针对网络消费方面,《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条例》对自动续费作出了规定,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有助于消费者明确知晓自动续费条款,避免因不清楚自动续费而产生大量费用,保护消费者权益。”周清杰说。

界面新闻注意到,有个别地方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针对自动续费问题展开细化规定。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在消费者开通服务前,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服务内容、扣费金额和方式等信息;在服务期间,必须为消费者提供简便随时取消或者变更服务的途径;在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内,必须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消息推送等方式将服务内容、扣费金额等事项告知消费者。

此外,界面新闻观察发现,办理预付费年卡后遭店铺“跑路”是消费者投诉领域中反映最强烈的共性问题,且多发生于教育培训、娱乐健身、美容美发等领域。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提出了新规定。《条例》明确,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

上述《条例》还对“大数据杀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若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必须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义务。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明确消费争议的解决方式。当消费争议发生时,平台应根据消费者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详细信息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直播营销也应当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方面,《条例》第三章专门作出相关规定。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细化了消费争议解决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制度设计和具体实践之间该如何衔接,才能更好保证制度落地?此前周清杰也表示,条例所细化的规定和商业活动中的实际操作还尚有距离,需要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各方平台在基本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磨合,形成一套完整且双向互动的信息治理机制。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实施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需要与时俱进,根据新的情况及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

 

办公地址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Beijing YOUQI Law Firm)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14号楼金苑大厦2409号 ,邮编:100012

 

 

(位置在北京市北五环外,地铁5号线北苑路北站向北300米,立水桥南站向南400米,路东。北苑家园南侧,安全大厦南侧,奥运村东,亚运村北,大屯路北,大屯东路西,来广营西,航空总医院北侧,北辰购物中心北侧,红军营南路北,双营路南。公交751路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北, 464路、466路、484路、558路、596路、617路、620路、629路、653路、758路、984路、985路、特11路、运通117线大羊坊站附近,邻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三中院。 )

 
 

电    话

010-59793112   15210033759

 
       
 

电子邮箱

mail@yqlaw.cn

 
 

网站地址

www.yqlaw.cn

 
  微信公众号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名称
youqi law  

 版权所有 © 2011-2015. 北京友骐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103309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9565

 

 

合作方链接


 

Research & Analytics Services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US, Japan, Taiwan, Europe and Globally

Amer Asia Law Russian consulting group Alphonse Roshdy Riad Law Firm  
 

IP Wagon, India

Amer Asia Law LLC,US Russian Consulting Group Alphonse Roshdy Riad Law Firm, EGypt  
  METIDA Law Firm of Reda Zaboliene



FRY HEATH & SPENCE LLP ®



Chen Law Office

陈平律师事务所
第1企业  
  METIDA Law Firm,  Lithuania FRY HEATH & SPENCE LLP ®,UK Chen Law Office, Canada 第1企业   
 

中国产品网

Erdem & Bayar Associates ExpertLancing Legalmax Law Firm KAZAKHSTAN  
  中国产品网 Erdem & Bayar Associates,Mongolia ExpertLancing, India

Legalmax Law Firm KAZAKHSTAN

 
 
www.ipriindia.org
free web site traffic and promotion free web site traffic and promotion  
  Ipri,  India Singapore      

 

 

 

 

 

 

 

友情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北京市一中院|北京法院网|法律法规大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专利律师|北京专利法律咨询律师|北京专利律师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北京专利律师资讯网|北京专利法律服务律师|北京商标代理人|北京 商标律师|商标法律服务|北京专利律师公益服务|北京专利律师法律服务|民事法律服务|北京专利律师论坛|推荐北京专利律师|聘请专利律师|专利律师在线|专利律师资讯|专利法律服务|专利法律动态|专利法律常识|北京专利技术转让|北京专利 技术交易|北京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北京专利技术合同咨询|北京专利纠纷咨询|北京专利侵权诉讼纠纷|北京专利行政诉讼咨询|专利无效纠纷法律咨询|美国公司购买中国专利|中国企业和个人购买美国专利|北京朝阳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北京朝阳区合同纠纷|北京朝阳区法律顾问|北京朝阳区公司法律事务|北京朝阳区涉外公司法律事务|北京涉外法律事务|北京涉外民事法律事务|北京涉外法律服务|北京涉外经济法律事务|北京涉外律师事务|北京涉外纠纷法律服务|